发展改革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应急管理、交通运输、市场监督管理、市政园林、-0/救援机构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,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。安全生产监管、质量技术监督、工商、规划、价格、环保、气象、交通、城管等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,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。1、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(2021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,保障燃气供应和使用安全,维护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和应急保障、燃气经营和服务、燃...
更新时间:2023-04-28标签: 消防培训基地南宁南宁消防培训基地 全文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