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安机关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工作消防机构、公安机关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-4/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消防,本级人民政府公安-4/,各级组织-1消防认真贯彻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的方针,把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作为有效预防火灾的一项重要工作,严格执行消防监督管理。1、合肥市消防条例(20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,加强应急救援工作,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,维护公共安全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Law、安徽消防Regulations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条例...
更新时间:2023-08-05标签: 消防公安职责机关管理公安机关取消消防管理职责 全文阅读